深圳开出首个新食安法实施后销售过期保健品罚单

百检网 2021-11-15

    晶报讯(记者 戴霖硕昨日,记者从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期宝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辖区某生活超市开出5万多元罚单。这是2015年10月1日新《食品安全法》实施之后,深圳市**有关销售过期保健食品处罚案例。

    自新《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宝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消费者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展开检查。执法人员接线索在新安某超市检查时,发现该超市保健酒存在超过保质期销售的情况。3月28日,执法人员根据新《食品安全法》第124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296元,并处罚款5万元。4月初,当事人已缴纳5万多元罚没款,并未对处罚提出异议,标志此案成功办结。

    据市食药监局介绍,此案系新《食品安全法》自2015年10月1日实施以来,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超过保质期保健食品经营户作出的首次行政罚款,对此类违法行为按修订前的《食品安全法》,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以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大大加重了处罚力度,*低罚款提高了25倍。此类违法行为*低罚款5万元,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以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鉴于当事人认错态度较好,宝安局按新《食品安全法》罚款5万元。
 

百检能给您带来哪些改变?

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客户案例展示

  • 上海朗波王服饰有限公司
  •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长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纽特丝纺织品有限公司
  • 无锡露米娅纺织有限公司
  • 东方电气风电(凉山)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