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川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昨天召开专门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掌握有关法律要求,部署安排本市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怀远出席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苟利军主持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俊芳,副市长孙文魁,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福刚,执法检查组成员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为更好贯彻实施去年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启动了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也将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作为今年监督工作的重点项目。通过广泛调研,了解情况,研究提出了检查重点和工作方案,做了充分的前期准备。本次执法检查将采取政府部门自查、委托区县人大检查、集中检查、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和分析总结等环节,重点检查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实施*严格监管制度、建立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食品安全配套法规规章标准制度建设情况。
肖怀远在讲话时指出,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切身利益,中央和市委高度重视,广大人民群众高度关注。要通过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全体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用*严谨的标准、*严格的监管、*严厉的处罚、*严肃的问责,形成食品安全工作合力和长效机制,贯彻好实施好食品安全法,把中央和市委加强食品安全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执法检查中要坚持问题导向,抓好各个环节,监督与支持相统一,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边查边改,并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搞好跟踪检查、督促整改,努力增强执法检查实效。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使执法检查和全民普法相结合,努力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苟利军、张俊芳、孙文魁、杨福刚就深入开展执法检查、促进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