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记者从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2016年第6期 食品安全 监督 抽检信息公告发布。本期公布332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 饮料、 焙烤食品、 调味品、 粮食及粮食制品、豆类及其制品、 食用油、 水果及其制品、 炒货 食品及 坚果制品等8大类。其中,不合格食品26批次, 粉条就有19批次。
不合格26批次食品中,饮料有2批次,分别是:大同市华林有限责任公司振华南街超市销售的标称为左权县太行野山果饮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沙棘果汁饮料中菌落总数超标;山西山姆士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山西维仕杰食品饮料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沙棘果汁饮料中菌落总数超标。焙烤食品4批次,分别是:山西山姆士超市有限公司学府店销售的标称为运城市盐湖区近乐食品专业合作社生产的馍干过氧化值超标;山西山姆士超市有限公司学府店销售的标称为山西香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巧模样香酥馍片中过氧化值超标;山西美特好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长治路店销售的标称为山西太原华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港式牛奶方包(热加工烘焙中酸价超标;山西美特好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山西迪莉莎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美记飘香晋式蛋皮五仁月饼(果仁类菌落总数超标。调味品1批次,为山西黄河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紫洋老陈醋(酿造食醋中检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
不合格粉条有19批次,主要来源于省外生产企业,存在的问题是铝的残留量超标。分别是:山西叁陆玖鱼火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的标称为昌黎县曙光粉条厂生产的粉条;山西元合餐饮有限公司采购的标称为秦皇岛市三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粉条;老谭记麻辣烫采购的标称为秦皇岛合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粉条;晋中开发区巴庄餐饮有限公司采购的标称为四川省鑫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火锅川粉;太原市迎泽老四川小火锅采购的标称为卢龙县金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粉条;太原市小店区山城火锅店采购的标称为昌黎县顺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粉条;太原市小店区渝美人餐厅采购的标称为秦皇岛市三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粉条;太原市杏花岭区顺时针时尚自助火锅店采购的标称为昌黎县康达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粉条(粉丝;太原市杏花岭区牛叭啦火锅店采购的标称为昌黎县曙光粉条厂生产的粉条;太原市杏花岭区王老实筋头巴脑火锅店采购的标称为昌黎县曙光粉条厂生产的粉条;太原市小店区春生刘一锅筋头巴脑体育路店采购的标称为昌黎县明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马铃薯鲜粉;太原市小店区月月香羊蝎子店采购的标称为秦皇岛合力食品有限公司的粉条;山西寻鲜水产餐饮有限公司采购的标称为四川安岳薯霸食品厂生产的全薯鲜粉;太原市尖草坪区渝品天下火锅店采购的军朝粉条;太原市迎泽区胖财老火锅店采购的标称为成都柏峰食品有限公司黄龙分公司生产的紫薯粉;太原市迎泽区袁老四火锅店采购的标称为昌黎县顺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粉条;晋中市榆次区岳宇豆制品批发部销售的粉条;太原市迎泽区陈大姐重庆火锅鱼村二部采购的标称为昌黎县元华粉丝厂生产的粉条;太原市小店区铉华轩餐馆采购的标称为秦皇岛稼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粉条。
针对上述不合格产品,省食药监局已通报相关省市,并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并对相关企业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