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3月31日讯(记者蒙健位于海口市海秀路“1号店”内,所销售的
31日上午,南国都市报记者随同执法人员来到“1号店”内。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店内多数产品存在未标明厂名厂址、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情况,同时包装上的描述多以宣传预防、治疗疾病的药效,涉嫌虚假夸大宣传。“这家店主要经营预包装食品,但经营场所内未展示《食品经营许可证》。”龙华区食药监局中山所所长符江介绍,除了无证经营以及销售无生产日期产品外,店内当事人还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也未能提供上述食品的合格证明文件。
随后,执法人员当场查扣44件涉案食品,并责令下架51件预包装食品。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