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醉团伙”“帽牌货冒菜”“熬脔将串串”“料冠
15日下午,巴南区工商分局联合市政部门,对这类不雅店名予以取缔整治。
谐音不雅也要被取缔
一家餐饮店老板为了吸引多方来客,正前方、侧面都摆放店招牌。
“这肯定不行。”昨日联合执法中,巴南一家名叫沈家洪城的火锅店,门店前方和侧方打出两块招牌。现场,工作人员告知店老板予以整改,只保留一块店招牌,“不允许一店多招。”
“饭醉团伙”“熬脔将串串”“料冠火锅”……从字面看貌似没什么,但是谐音结合重庆方言,这些店名叫上去并不雅。“料冠火锅,这个料又不是那个尿。”火锅店老板辩解。工商人员解释,料冠火锅,除了名字听上去有些不雅,料冠也会让人产生底料**的联想,不妥。“饭醉团伙,虽然不是‘犯罪’两个字,听上去也让人产生不愉快的感觉,我们要予以取缔。”工商人员说。
注册名称偏要多加字
在巴南万达广场,执法人员来到这家帽牌货冒菜店。
店铺员工拿出营业执照,原来注册名叫帽牌冒菜,店主偏偏在店招牌上改成帽牌货冒菜。“这肯定不允许,商标注册名字是什么,店招牌也该用这个名字。重新取名违反规定,不仅要被取缔,还面临重额罚款。”执法人员说。
此外,“香正府”“粮食局伙食团”等店名,也是不允许的,“现在哪里还有粮食局,这明显误导消费者。”执法人员告诉重庆晚报记者。
发现不雅招牌请拨12315
这些不雅店是怎么出现的?记者在营业执照上看到,不雅店名并不是核准的名称,都是店方自己取的。
巴南区工商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一般情况下,注册新店的店名中不允许出现繁体字、生僻字以及一些低俗、不文明字词。用其他名字办理营业执照,执照申请成功后更换新店名,也是不允许的。“一旦出现店名影响精神文明建设的情况,将让店主更换店名,并对店主进行罚款。谐音读上去不文明的也要取缔。”
巴南区工商分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若发现不雅店招牌,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开店取名哪些字词不能用
店铺开张,想取个不一般的名字,哪些能用哪些不能用?
据了解,《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个体工商户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1、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社会公序良俗,不尊重民族、宗教习俗的;
2、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3、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4、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团组织名称及其简称、部队番号;
5、“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字词;
6、汉语拼音、字母、外国文字、标点符号;
7、不符合国家规范的语言文字;
8、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和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