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3月12日讯(记者 林文泉 通讯员 王英超按照省政府“菜十条”和省工商局关于落实“菜十条”的五项措施的精神,针对南北
为防止以签订合同形式限制公平竞争行为,工商人员在南北蔬菜批发市场,现场指导市场开办者修改档口租赁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要求放开对档口经营蔬菜区域、经营菜品、进货渠道限定等限制性条款,促进公平竞争。截至3月12日,已有四分之三的档口经营者与市场开办者完成了新合同的修改。工商人员还通过约谈市场开办者,现场指导蔬菜批发市场通过增加自产自销蔬菜档口、完善蔬菜自产自销区的管理措施等方式,积*引导菜农带菜入场销售,使本地菜能便利地入场,增加本地菜的市场供应量。
为强化对南北蔬菜批发市场的监管力度,工商部门正加紧制定南北蔬菜批发市场监管措施,将会从禁止乱收费、禁止短斤缺两、禁止商业贿赂、禁止垄断等多个方面给予严格限制和监管。为了对蔬菜批发市场内的批发商进行规范化管理,工商部门除了抓紧制定针对南北蔬菜批发市场开办者的《行政指导意见书》外,还针对市场内的批发商制定了“八项监管规定”,并制作成宣传牌匾在49家批发档口悬挂。同时在现场制作“曝光栏”,对违法违规批发商当场予以曝光,以示惩戒。后续还会将其违法信息录入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