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九江讯 记者周学军报道:湖口县一
湖口县的养殖户杨某在县城郊承包了鱼塘进行水产养殖,前段时间,鱼塘的水产大量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0万元。杨某认为,湖口县规划建设局管理不当,使鱼塘上游水源受到严重污染,才导致损害发生,进而将湖口县规划建设局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湖口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判决杨某败诉。杨某不服,上诉至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记者了解到,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杨某状告湖口县规划建设局责任纠纷案,并交由该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审理。主审法官经仔细查阅案卷、联系一审法官和案件当事人后,为全面掌握案件实际情况,于1月14日到湖口县城郊水污染现场进行了勘察。
通过对水污染的现场勘察,听取原、被告对污染情况、损害事实的阐述,充分了解案件事实,提升了判断掌控能力,为依法裁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