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每日新报记者 崔楠 郝颖 摄影 吴迪 独特的味道和
配料,使得“ 康师傅红烧 牛肉面”可谓妇孺皆知。可康师傅新推出的一款号称新增数倍“虾球”的红烧牛肉面,却引来细心市民的质疑:里面添加的真是“虾球”?究竟是货真价实还只是个噱头?
虾球在哪儿呢?
前段时间,市民尚先生在超市看到一款新出的“康师傅红烧牛肉面”。该产品宣称至少增加数倍虾球。可回家仔细观看配料表,尚先生发现,不仅所含成分不到一克,“说好”的虾球变成标称为 鱼糜制品的“ 鱼虾球”。
尚先生购买的两款产品,其中一款为简易塑料包装。产品正面醒目标注“五倍肉蛋+虾”,背面也标有“新增虾球”的字样。另一款桶装产品则标有“3倍肉蛋虾”以及“3倍虾球,好鲜美”。可仔细观看上述两款产品的配料表,里面均标明为鱼虾球(鱼糜制品,而且含量分别只有平均0.5克和0.6克,均不到1克。
企业:只含虾产品,未提供具体配方
产品用的到底是不是“虾球”?
如果是,又为何标称为鱼糜制品?
记者联系到天津顶益食品有限公司品控部的胡姓负责人。他解释称产品使用的“虾丸”并非企业自行生产,而是从其他厂家采购的。这家企业取得的生产许可证的获证单元为鱼糜制品,而鱼糜产品的卫生通用标准GB10132-2005中也包含虾糜制品。此外,农业部“绿色食品鱼糜制品”的标准NY/T1327-2007中,虾球和鱼球都在其中。
那该产品究竟是以虾为主要原料,还是以鱼为主要原料生产呢?
负责人表示需要从鱼虾丸的生产企拿到企业标准以及配方才能知道。而截止到发稿时已经数周时间,该企业始终未向记者提供出这种鱼虾球的真实配方。
专家:标注不准,存在误导
那么,国家标准中是否像企业介绍的那样呢?
国家加工食品监督检验中心吕瑞春介绍说,GB10132-2005鱼糜制品国家卫生标准,恰恰将鱼糜制品和虾糜制品,做出了明确界定。
该标准规定“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鱼为主要原料,添加辅料,经一定工艺加工制成的鱼糜制品;也适用于鲜(冻虾为主要原料,添加辅料,经一定工艺加工制成的虾糜制品。”从该标准不难看出,鱼糜制品和虾糜制品所采用的主要原料不同,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产品。
此外,农业部“绿色食品鱼糜制品”的标准NY/T1327-2007,也明确将鱼球和虾球作为两种不同产品名称出现,企业理解的和标准规定是相违背的。
吕主任表示,根据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强制规定,配料表中标注的配料名称,应当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只有产品中使用了鲜(冻虾为主要原料、添加辅料,经一定工艺加工制成的虾糜制品,其产品名称才能叫做虾球。
如果该企业使用的并不是以虾为主要原料制成的虾球,而在产品醒目位置上标注了“虾球”字样是可能会对消费者产生误导。毕竟鱼和虾无论是原料价格、产品价值还是营养价值,还是有区别的。此外,从该产品的配料表的顺序和明示的重量,其中使用鱼虾丸成分也很少,企业产品包装上也应当准确标注,才能保证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