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浪屿餐前确认可以推而广之 将有效防止宰客行为

百检网 2021-11-15

    鼓浪屿将在全岛推行“餐前确认制度”,“我们将统一印发餐前确认单,届时所有餐饮的商家需要在顾客点单后,与顾客确认就餐的价格,顾客在确认单上签字后,方可*终下单。”鼓浪屿管委会相关工作人员介绍。(12月16日《海西晨报》

    ●赞成

    有效防止宰客行为

    如前所述,餐前确认制度要求顾客在确认单上签字后,方可*终下单。笔者认为,该制度可以有效防止消费者遭遇宰客行为,不仅应该在厦门鼓浪屿加以推广。如果经探索总结出一套可行的方案,完全有必要在全国范围,尤其在人流量大,价格欺诈行为多发的景区加以推广,成为满足消费者知情权,遏制价格欺诈的一剂良方。

    一些景区的黑心商家存心宰客的话,往往会在菜单上做手脚。在菜品和价格上做模棱两可的处理,或者于不明显处标注消费者根本难以看清的例外条款。甚至干脆偷梁换柱,将消费者点餐时的菜单换成价格更高的菜单,此时,没有消费者的签字确认,几乎很难认定哪份菜单属于双方履行约定的依据。

    推行餐前确认制度后,至少可以产生三种法律后果。**,在实行此制度的商家就餐,消费者签字确认后或将菜单拍照后,成为结账时的主要依据,能够对商家起到监督作用,使其不敢轻易在价格上做手脚。第二,商家未实行此制度的,消费者可以向监管部门投诉,由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并做出处罚。第三,对未实行此制度的商家,一旦因价格问题与消费者发生纠纷,有关部门就可以做出对商家不利的裁断。

    也就是说,推行餐前确认制度后,无论商家是否实行此制度,对消费者都是一种保护,都能尽*大限度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38元大虾”事件中,假使有了一式二份的餐前确认单,消费者签字时完全可以看清大虾的具体价格与总价。即便未看清价格,由于消费者留存有底联,商家也难以在另外一联对价格做出涂改。

    诚实信用作为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更是商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底线。但要求商家合规经营,不欺不诈,不能仅靠道德说教和事后惩戒,而要出台科学合理的制度做好事前防范,提高违规成本,挤压投机取巧空间。餐前确认制度虽然比通常的点餐多了一道程序,但却能够有效堵住漏洞,杜绝欺诈乃至宰客行为,并成为其他地区借鉴的模板。史洪举

    ●评价

    服务也是好风景

    旅游不只拼名气,服务也是好风景。今年,一盘“青岛大虾”毁掉“好客山东”数亿元的形象品牌价值后,各地纷纷引以为鉴,在严密把关和落实“诚信餐饮”方面,可谓用心尽力、良招迭出。现在,厦门鼓浪屿联合多方力量,以推行餐前确认制度等举措共创“价格信得过景区”,无疑有助于其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旅游消费环境。

    “价格信得过景区”的声誉从何而来?依我之见,这不仅仅要靠有关部门根据各种调查数据“评”出来,*主要和*本真的,还得让所有到此一游的游客们“吃”出来。换言之,没有众多游客的口碑点赞与认同,就难以打造货真价实的“诚信餐饮”。正因为如此,普遍推行“餐前确认”的消费模式,让游客们“看得明白,吃得放心”,有效打消价格欺诈的“宰客隐忧”,显然也可使“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的发生几率降到*低。应该说,作为一种行业自律的良好服务,“餐前确认”也不是今日才有。网上检索可知,近几年来,武夷山、秦皇岛、黄果树等旅游城市和景区,早就陆续采用这一办法,确保广大游客在消费过程中的明白消费和安全消费。前不久,珠海横琴新区瞄准旅游消费的“诚信岛”建设,当地95%以上的餐饮行业商家都加入到了“餐前确认”的诚信公约中。而笔者也想到,当越来越多的地方重视起“餐饮诚信”,并以“餐前确认”来体现善待游客,相信宰客行为会越来越少。司马童

    ●担心

    可免天价难免欺诈

    有了这样一份书面的“合同”,顾客不再怕商家凭空多要钱,商家也不用担心顾客说话不算话,双方的权益都多了一层保护,这无疑值得肯定。

    不过,商家对商品要明码标价本是消法的明文规定,每个饭店也都在严格执行。在这样的情况下,仍然出现了“天价虾”这样的欺诈消费者的事情,说明仅靠明码标价还难以阻止一些不法商人的逐利之心。对于“餐前确认制度”来讲,也许可以避免顾客掉进“天价”陷阱,但仍然难以避免被欺诈的命运。

    以“天价虾”事件为例,如果当时就有“餐前确认制度”,顾客看到一盘虾居然需要一千多块时当然会拒绝购买。但如果上菜的时候只给你一只虾,虽然是菜单上写好的38元,顾客也签字确认,但还是上了当。到时候,很可能顾客点了一桌子菜,价钱也不贵,只是还不够一个人吃。

    所以,仅仅靠“餐前确认制度”还不能完全阻止商家的宰客行为。再严密的规定也有漏洞,只要商家存心欺诈,顾客怎么小心翼翼都防不胜防。想要让商家真正做到诚信经营,让他们的身上多一些“道德的血液”,还得靠政府部门的监管。只有对不诚信的处罚远超过欺诈的得利,商家才会守法经营,后来者才会望而却步。

    还是以“天价虾”事件为例,顾客挨宰后报警,警方让顾客找工商和物价部门,物价局则称已经下班,让报警找110,甚至声称必须过完节才能解决。*后转了一圈,还是派出所民警进行了调节,调节的结果,居然是暂时先给了商家钱顾客才得以脱身。对这样明摆着的欺诈行为还这么处理,难怪商家有恃无恐。

    可以想象,如果当地有关部门对欺诈消费者的商家的态度能够像事情曝光后一样雷厉风行,就不会有所谓的“天价虾”事件。换句话说,如果我们的管理部门能够严格执法,让那些心怀不轨的商家没有搞小动作的机会和胆量,顾客在餐前要不要签一张确认单,其实也无所谓。

    刘昌海

    ●提醒

    莫留下“宰前空子”

    有必要提出“把好事做得更好”,比如不能留下“宰前空子”。

    何谓“宰前空子”?经常关注媒体报道的并不陌生,在有些旅游城市和景区,个别无良的商家自有其“宰客高招”:当客人尚在犹豫要不要点某种名贵的海鲜水产时,哪怕你无意中轻轻颔首点头,店家便马上捞出将其摔在地上,然后就迫使客人“引颈待宰”了。可想而知,遇上这类早有预谋的“做局”坑客者,就算当地有着“餐前确认”的行业自律,到时账单摆到面前,他能让你轻轻松松地“不予确认”吗?

    “餐前确认”莫留下“宰前空子”,当然是“不惮以*大恶意”来防范坑客商家;不过,既然以前那些玩弄价格欺诈的经营者,也是千方百计、绞尽脑汁地盘算着如何“套”住消费者,并使之百口莫辩,往往只得乖乖付出冤枉之钱,那么对于可能出现的“宰前空子”,*好也能未雨绸缪,且辅以针对之策。而若早作防备,相应的措施其实也很容易,只需加上这么一条:在顾客“餐前确认”还没通过前,店家任何的“擅自宰杀”都由自己负责。

    有理由相信,为打造文明和谐的旅游消费环境,“餐前确认”的行业自律,应会被各地见贤思齐、借鉴参照。但正如有些论者认为,自律更需他律,除了推行“餐前确认”以让消费者可以“据理力争”,更要对冒头露水的害群之马严加整治,比如一有违规就公示“信不过”的警告等。从某种角度来说,只有让违规成本大大增加,才能令宰客欺诈闻风丧胆。

    陈海荣

    ●三言两语

    有个政策总比没有好。——郁宁宁

    能不能起到作用吗,还要看监管部门的认真程度。

    ——孙梦

    中国人多,素质有待提高,景区也不能一味想着赚钱而不管服务,所以打造舒适的旅游景点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钱海燕

    景区的东西有的贵得离谱,希望这个能遏制一部分宰客行为。

    ——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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