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餐馆违规收取“三大费” 可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百检网 2021-11-15
    新华网南昌11月30日专电(记者袁慧晶记者从 江西省工商局获悉,新修订的《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将于12月1日起实施。其中规定, 餐饮业经营者收取包厢费、开瓶费、 餐具消毒费等不合理费用,情节严重的可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实施办法提出,有关法律、法规对行政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轻微的,可以单处或者并处警告、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责令停业整顿。
 
    201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了修正。继上海和甘肃后,江西是全国第三个就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行地方性修法并颁布实施的省份。新修订的实施办法由原来的20条增加到76条,较好地呼应了消费维权新要求。

百检能给您带来哪些改变?

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客户案例展示

  • 上海朗波王服饰有限公司
  •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长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纽特丝纺织品有限公司
  • 无锡露米娅纺织有限公司
  • 东方电气风电(凉山)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