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26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分组审议《贵州省
散装食品分布较广,在商场、超市和集贸市场随处可见,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修订草案对散装食品进行定义,即“无预包装的食品、食品原料及加工半成品,但不包括新鲜果蔬,以及需清洗后加工的原粮、鲜冻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且对散装食品的生产、销售、标签、包装或分装不得更改原有生产日期和延长保质期等作了规范。
修订草案对存在较高食品安全风险的食品进行管控,如规定禁止餐饮服务单位经营生食畜禽血及生食畜禽肉;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
(本报记者 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