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济宁11月17日讯(记者 高杨“古槐北路一家
16日下午,记者来到李女士反映的这家位于古槐北路与新327交汇处附近的私房菜馆,在饭店大门左侧的墙壁上挂着“正宗农家地锅热狗肉”的宣传板,大门右侧靠近非机动车道的地方摆放着铁架、铁钩等屠宰工具。记者走进饭店发现店中并未摆放狗笼。当询问店主所售狗肉是哪来的时,店主领着记者,来到饭店后边关押活狗的大铁笼,说:“都是现宰现卖,就在门口杀,直接下地锅炖。”当记者追问这些活狗的进货渠道,以及是否携带相关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时,店主支支吾吾答不出,只是强调狗肉**新鲜。
“我上周路过时,看到一只十斤左右带着项圈的小型西施犬倒在血泊中,八成是谁家走失的宠物,这万一饭店还混入病狗卖,谁能分辨的出来。”李女士告诉记者,不光店里的狗来历不明,是否有安全隐患不清楚,而且当街杀狗太残忍了,血水都流到了路边,现在是创城时期,这样野蛮的当街屠宰行为也太影响市容了。据附近居民反映,这家饭店今年入冬以来就主打地锅狗肉,生意不错,基本上每天都在门前杀狗,大部分是在下午杀。
记者**采访到了济宁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据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出售、运输动物产品和供屠宰的动物离开产地前,货主应当提前3天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未经检验检疫的活狗、狗肉如果带有病菌,容易引发传染病,严重的话还会导致人畜共患病,该饭店如果从正规渠道进狗就应该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只负责产地检疫,像市民反映的饭店现宰现卖狗肉的情况,已算进入市场领域,属于食药部门管理。
济宁市任城区食药监局餐饮服务监管科相关负责人称,针对市民反映的问题,会尽快安排工作人员前往检查,着重检查饭店有无餐饮服务许可证,销售的狗肉是否有检疫证明及进货票据。截至发稿前,任城区食药监局的工作人员已前往该饭店检查,检查发现,饭店虽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但无法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食品原料进货渠道不明。对此,任城区食药监局对该饭店作出了责令改正的处理,店主也承诺改换食品原料进货渠道,进正规渠道宰杀好的狗肉,建立台账,不再现场宰杀活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