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小学周边摊贩该不该一禁了之 专家12日展开论证

百检网 2021-11-15
    广西拟立法管理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食品摊贩 围绕拟规定的问题,多部门专家昨展开论证——

    中小学周边摊贩该不该一禁了之
 
    核心提示
 
    烧鸭、酸嘢、泡椒凤爪……这些多产自小作坊的食物,美味诱人,但卫生监管却令人堪忧。禁止不是好办法,将这些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好才是出路。昨日,自治区法制办举行《广西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草案送审稿》立法论证会,来自法律、工商、食药、城建、教育、农业等多部门的专家聚在一起,围绕条例中拟规定的问题展开论证。针对专家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法制办将对《条例(草案送审稿》继续修改完善,以纳入明年自治区的立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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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朋友圈自制美食算不算食品小作坊?

    专家声音:建议暂不列入范围内
 
    要监管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应弄明白它们各自的“身份”。在《条例(草案送审稿》中,对这三者的定义做了规定。例如食品小作坊和小餐饮,大多具备经营规模小、从业人员少、条件简单等特点,而食品摊贩多无固定经营门店等。
 
    对此,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王莹文认为,条例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的定义还不够严密,就拿食品小作坊来说,如果不设定一个标准,很难鉴定其经营规模的大小。“大小是相对的,你可以说100平方米是小,我也可以说50平方米就很小。”王莹文建议,应设定一个参照量,例如规定“生产经营场所××平方米以内,从业人员不足××人”,这样更能界定它们的范围。
 
    如今网购私房食品、朋友圈买卖美食等十分盛行,这些食品大多无证照,生产条件简陋,那么网上食品店、朋友圈自制美食算不算食品小作坊?王莹文表示,目前国家正在对网购食品安全监管筹备相应的法规,是否要纳入《条例(草案送审稿》中“食品小作坊”的范围还有待观察,建议暂不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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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餐饮是不是

    不能圈养宰杀活畜禽?

    专家声音:若禁,主打土味农家乐怎么办
 
    为了保证小餐饮经营场所的清洁卫生,《条例(草案送审稿》中拟规定不得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对此,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王莹文认为,广西本土不少农家乐似乎都符合小餐饮的范围,而现杀现煮土鸡土鸭是地方农家乐的特色,如果禁止小餐饮经营场所不能圈养宰杀活畜禽,是否会对本地特色农业发展有所影响?王莹文建议立法还应考虑更多实际情况,更好完善法规以接地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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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学周边要不要禁食品摊贩经营活动?

    专家声音:要监管而非禁止
 
    辣条、烤肠、干脆面……价格便宜,味道爽口,这些时常出现在学校门口小摊贩上的零食被学生们热捧,其品质卫生却让不少家长担忧发愁。在《条例(草案送审稿》中,拟规定中小学校周边在一定范围内不得划定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区域,希望以此能规避影响交通、噪声、市容等因素,从而对学校周边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管。
 
    不过,自治区教育厅政法处副处长陆庆辉有不同的看法。陆庆辉认为,立法管理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重要的是为了监管食品安全。对于学校周边的食品摊贩,要做的是监管他们卖的食品品质卫生,而不是完全禁止,不给孩子在学校附近吃零食。陆庆辉建议,与其禁止,不如加强食品摊贩的备案登记,注重定期巡查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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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条款违法成本

    该不该加大力度?

    专家声音:对情节严重的加大违法成本
 
    立法管理少不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围绕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可能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条例(草案送审稿》作了不少罚则规定,拟规定的罚款多从几百元至几千元。对此,自治区工商局法规处处长黄文翔表示,根据工商部门以往的执法经验来看,他认为对所有违规违法行为都一味往高罚不现实,建议视具体情况来相应区分,对情节严重的应从严处罚。

    广西拟立法管理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食品摊贩

    街边卖小吃的,也有望合法摆卖
 
    不久的将来,走街串巷的食品小摊贩或许会有合法身份,不用再和城管“躲猫猫”。11月12日,自治区法制办召开《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送审稿》立法评审暨专家论证会,为该条例明年正式立法开展论证。根据草案送审稿的初步构架,立法拟赋予食品摊贩合法经营的权利,只要申请备案登记,“领证”后即可在划定区域、时段内相对固定经营。据悉,自治区法制办将根据专家论证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待正式立法后将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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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经营摆摊需领证?
 
    食品摊贩怎么备案?根据送审稿,只要持健康证明向食药监部门申请备案,领取“食品摊贩备案卡”,就可以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送审稿设定了两种申请方案:方案一,规定小摊贩们主动办理备案,由食药监部门记录经营者的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经营范围等监管信息,制发食品摊贩备案卡;方案二,则由食药监工作人员到摊位采集摊贩监管信息,做好备案手续。销售自产的季节性食用农副产品的,可以不办理备案手续。
 
    自治区政府法律顾问王莹文认为,如果让小摊贩自己申请办理,可能很多人不会主动办理。他倾向让管理部门主动服务,就像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一样,可在街道办、社区多处设点,方便小摊贩们备案领卡。
 
    工商部门的专家提出疑惑:按国家目前的规定,从事经营活动不允许“无证无照”,但办理工商营业证照又有一定门槛,比如有固定经营场所、经营场所面积达到一定标准,才能发证照。仅通过“领卡”的方式让食品小摊贩合法化,是否可行?实际中能不能操作,立法还有待考虑。
 
    “小摊贩做的是养家糊口的小生意,太多部门来管理必定会挤占他们的生存空间。”有专家提出,广东的立法经验是食品小摊贩取得登记卡后,无须再向工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就可以从事经营活动。建议如果与上位法没有冲突,可以向广东学习,减少工商登记环节,由乡镇、街道来负责发放登记卡即可。
 
    自治区住建厅的代表也赞成简化合法手续,她认为“领证”的目的只是为了掌握信息,便于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时能找到相关摊贩,而不是为了增加他们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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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在划定区域时段内摆摊
 
    还有专家提出,食品小摊贩经营区域的选取与划定可下放给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什么时间段摆摊,地点怎么选,可根据方便群众生活、不影响交通、噪声等原则来划定。为了避免权力寻租的空间,立法要明确区域内摊位的分配必须公平公正,建议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予以安排。
 
    对乡镇、街道办的权责规定,基层单位怎么看?南宁市新竹社区党委书记覃毓宁告诉记者,目前社区承担的任务已经很重,如果将来申请登记下放给街道,街道会安排给社区。但由于编制有限,管理强度大,在不增加人、财、物的情况下,乡镇、街道一级很难承担对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生产经营安全信息的采集、登记、查核等工作。
 
    在北湖路东三里小巷里,记者随机询问部分摊贩。卖粽子的一名摊主表示,她有退休金,摆摊卖粽子全凭兴趣爱好,申请备案太麻烦的话,有可能做一段时间就不卖了。一名从事烧卤摊点的摊主则担心办理备案登记的收费问题,表示如果只领卡不用交任何费用的话,会配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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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园附近能不能经营食品摊?
 
    在学校周边,生存有各种贩卖零食熟食的小店小摊。送审稿拟禁止在中小学校周边特定范围内施划摊贩经营区域。对此,有的专家认为学校周边流动摊贩存在食品安全、疾病防控、卫生防疫等多方面隐患,不利于学生健康,支持在学校周边划定范围不允许食品摊贩经营。
 
    来自自治区教育厅政法处的专家认为,目前国家法规只规定在一定范围内不得开设网吧等,还没有不给摊贩经营的先例。而且,对已经存在的、市场自发形成多年的食品经营区域,如果立法通过,实际操作中如何处理,是取缔还是保留?他认为,不允许摊贩在校园周边经营,不符合实际,执行起来比较困难。而且,如果小摊贩合法化,就应该允许他们经营,而不是事先设定小摊贩会违法,从一开始就禁止经营。相比“一刀切”禁止,更应该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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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反规定重罚还是轻罚?
 
    送审稿对违反规定的小摊贩小作坊小餐饮,设置了*高可处上万元的处罚规定。对此,有的观点认为,对小摊贩处以重罚并不能解决问题,广西经济还不发达,有很多小摊贩只是养家糊口的小本生意,处罚不宜太重。有的专家则支持重罚,认为食品安全事关重大,目前违法成本低,不应该因为经济不发达,就大幅降低处罚标准。
 
    来自管理部门的专家认为重罚不具操作性,因为大多数小摊贩小作坊都是小成本经营,往往处罚的金额比经营工具的价值还高,重罚也没有钱可罚。不如只针对危害大、情节严重的情形给予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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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朋友圈卖食品是否纳入管理?
 
    送审稿拟规定,由食药监部门对小作坊和小摊贩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检,公布检验结果。有专家提出,如果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但复检的费用要自己承担。另外,抽检应该免费,由财政承担。
 
    在朋友圈卖蛋糕、水果等食品的家庭作坊,在不在这次立法管理范围内?有专家提出,朋友圈销售食品的行为,是属于网购还是这次立法的管理范畴,还难以界定。也有观点认为,目前国家正在推进电子商务立法,建议暂时先不列入管理,待国家立法出来再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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