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水鹅秘方中有罂粟 扬州夫妇被公诉

百检网 2021-11-15

    扬州的卢某夫妇,在扬州卖了20多年的老鹅。他们知道,老鹅煮得不好吃,自然不会有客人上门,那么,怎么样才能让老鹅好吃呢?夫妇动了歪主意,在煮老鹅时,往里面添加了特殊“调料”——罂粟壳粉末。前天,两人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广陵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1

    【“毒”鹅暴露】

    盐水鹅中检出吗啡成分,老鹅摊被查

    今年8月下旬,广陵公安分局文峰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广陵区东花园新村村门口卢某夫妇售卖的盐水鹅中可能含有非法成分。

    8月22日中午12点左右,民警赶至卢某夫妇的摊点,对他们销售的盐水鹅卤汁进行吗啡试剂板检测,结果呈阳性。这就意味着,卤汁中可能含有吗啡等成分。

    案发后,民警依法查获卢某夫妇摊位上的盐水鹅,后对他们的盐水鹅加工点进行搜查,现场查获可疑粉状物品。随后,民警对卢某夫妇销售的盐水鹅卤汁和查获的可疑粉状物品进行鉴定,结果均检出罂粟碱、吗啡成分。

    归案后,卢某夫妇交代,他们制作盐水鹅的“秘方”中有罂粟壳粉末。

    2

    【动歪心思】

    卢某今年54岁,卢某的妻子今年52岁,两人都是扬州人。20多年前,卢妻就在广陵区摆摊卖盐水鹅。2008年,卢某下岗,开始和妻子一起卖老鹅。在此之前,两人都是从加工商处进购老鹅对外销售。此后,两人开始在自家作坊里制作盐水鹅。平时,卢某负责买鹅、杀鹅,卢妻则负责加工制作盐水鹅,然后两人一起销售。

    起初,卢某夫妇的生意还算不错,但近几年来,随着同行增多,他们的生意渐不如以往。他们知道,要吸引顾客,就得把老鹅做得好吃,可是,怎么才能把老鹅做得更好吃呢?这是卢某夫妇面临的问题。

    2013年左右,一个挑着扁担的小贩来到卢某夫妇的摊点前,推销一种特殊“调料”。卢某一看才知道,小贩推销的特殊“调料”竟是罂粟壳。

    对此,那个小贩也不避讳,并“指导”他称,在制作老鹅过程中,添加些罂粟壳,可以让老鹅吃起来更香,并称有的火锅店就是从他手中购买这种“调料”才让生意变火的。

    卢某一听,很是心动。但因为**次遇到这样的事,他怕买到假货,就购买了一两斤罂粟壳。此后,他把这些罂粟壳磨成粉末,交给妻子。

    老鹅生意不好,他买了特殊“调料”

    3

    【铤而走险】

    为招揽顾客,罂粟壳粉煮了百余只老鹅

    刚拿到卢某给的“特殊调料”时,卢妻心中十分害怕,不敢用,只好暂藏在家中。可后来,见有时生意不太好,卢妻不禁想到了那包“特殊调料”,决定铤而走险。

    被问及为何刚开始不敢用,后来却敢用时,卢妻说,“我在看电视时,知道罂粟是毒品,不敢用。但有的时候生意不好,我就想起了它,就冒险吧,想把老鹅做好吃一点,这样生意就能变好,会多赚点钱。”

    那么,在老鹅中加入罂粟粉后,生意有没有变好呢?对此,卢妻说,她也没有数,“只是心理上认为会好一点”。同时,卢妻交代,她在制作盐水鹅时,并非每次都会使用罂粟壳粉,而是选择性地使用罂粟粉——有的鹅比较小,味道不好,在制作过程中,就会加入罂粟粉。

    目前,侦查机关查明,截至案发时,卢某夫妇通过添加罂粟壳粉的方式,共制作了100多只老鹅予以销售。

    广陵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卢某夫妇的行为已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对两人提起公诉。

    通讯员 尹诉 杨真 记者 刘娟

    以案说法

    制售有毒有害食品,*高可判死刑

    据检察官介绍,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故意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我国刑法规定,构成该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百检能给您带来哪些改变?

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客户案例展示

  • 上海朗波王服饰有限公司
  •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长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纽特丝纺织品有限公司
  • 无锡露米娅纺织有限公司
  • 东方电气风电(凉山)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