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6日讯(记者 吕璐 10月上旬以来,物价部门已对58家标价不规范的单位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对3家存在
26日,青岛市物价局通报了消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情况。截止到26日,全市价格监督检查执法部门共检查经营单位613家。在检查过程中,对58家存在标价不规范行为的经营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对1家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经营单位实施了罚款处理;对3家存在价格欺诈、违反规定乱收费等行为的按程序进行了立案处理。
执法人员发现部分经营单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个别景区景点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未标示相关优惠政策规定,价格公示模糊不清;二是部分饭店明码标价不规范、无价格监督举报电话,有的仅标示价格,无计价单位;有的海鲜只标时令价等;三是个别小型旅馆未标示或约定退房具体时间。对上述存在问题的经营单位,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提出现场整改要求,下一步,将对责令整改的经营单位进行“回头看”。
目前,市物价局已经起草了《餐饮业明码标价规定》,将现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了收集、整理、细化,正在组织征求意见。待修改完善后,将发布执行,进一步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