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新闻网10月28日讯 (金辉 程洪涛27日,本报《被篡改日期的蒙牛酸奶沃尔玛仍有售》一文刊发后,在读者中引起强烈反响,纷纷致电本版消费维权热线,对在沃尔玛这样的大型超市,竟然出现把酸奶内外包装不符,“生日”改小两个月的做法表示吃惊,并关注执法部门对此事的查处情况。记者昨日从建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目前此事已进入立案调查阶段。
“居家生活中,谁不去超市买东西,我就因为对家门口的小食杂店不太放心,每次都去大型超市购物。真没想到沃尔玛这样的大型超市也会出现这种问题,那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还有保证吗?”读者周先生对消费维权热线记者说,蒙牛酸奶在沃尔玛超市促销区已经销售一周时间了,难道就没有超市管理人员发现敦促其下架?不管是什么原因,沃尔玛超市都是有责任的。
读者刘女士对记者说,以前她也遇到过类似的事情,也是一个品牌的牛奶内外包装生产日期不符,并且箱内出现过四个“生日”的盒装牛奶,当时没有维权意识。现在,她明白这种篡改生产日期的行为是违法的,如果以后生活中遇到类似事情,一定会维护自己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更多的消费者则关注执法部门的态度,有读者说,食品的生产日期是提供给消费者的“身份证”。如果商家不顾消费者的健康,在食品的“生产日期”上动脑筋,是**不能容忍的。
依据新《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昨日,投诉者柴先生向记者表示,他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昨日,记者联系建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时,相关的执法人员表示,目前案件已进入立案调查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