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探索建立新型
7月1日,贵州省食品安全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贵州保监局三方联合签署了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工作机制及工作要求等。
指导意见下发后,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进行部署落实,先行先试,并不断总结推广。9月以来,在省食品安全办牵头下,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贵州保监局等单位组成的联合调研组奔赴全省8个市(州,围绕企业安全管理、面临的主要风险、损失赔偿情况以及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需求等问题,深入40余家食品企业、大型超市及学校食堂进行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形成了调研报告。
贵州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鼓励在贵州特色支柱产业、食品安全风险高发环节和风险危害影响广泛的领域和企业进行,明确由有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经营能力、综合实力强、网点覆盖面广、承保理赔服务优良的保险机构牵头参与试点工作,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局协助配合,共同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开展,将有力推动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有利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发挥保险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用经济杠杆和多样化产品化解食品安全事件民事责任纠纷;有利于发挥保险的风险管理和经济补偿功能,提高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救助水平,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转移风险,提高产品质量,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有利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优化食品安全监管方式,协同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