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报网讯 近日,从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抽检通报(2015年第7批的通知获悉,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等10家食品检测机构对天津市部分获证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抽检,对647家企业生产的731批次产品进行抽样检测,检查涉及冷冻饮品、饼干、饮料、方便食品、罐头、蔬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蜂产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水果制品、可可制品、食糖、其他食品、特殊膳食食品,检测结果694批次合格,合格率为94.94%。
检测项目包括食品添加剂、金属污染物、微生物指标、非法添加物等涉及人体健康、使用安全的项目。冷冻饮品、饮料、蔬菜制品、蜂产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膨化食品、水果制品其他食品抽检不合格。
抽查样品中,企业天津市旭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山楂条,生产日期为2015年3月26日,标准检测为相同防腐剂加和系数≤1,实际检测为1.5,该产品被抽查为不合格。
各区县局要依法对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后处理工作,并以发现问题为导向,继续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持续稳定的生产合格食品。
各地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企业的核查处置,以及企业整改情况,中国食品报将予以关注。(高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