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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指出,“御室金丹气血双补丸”药品广告中宣称“‘我喝御室金丹气血双补丸三个月了,我的颈椎病20多年了,现在已经不疼了;我的肩周炎一直也治不好,现在能自己穿衣服了,干活没问题了;吃了气血双补丸三个月,也不胸闷了,也不气短了……’”等内容,存在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的违法情形。
医疗器械“鼻博士”广告中宣称“我叫马宁,上海中医药大学中西医博士,家有祖传鼻炎绝方,治鼻炎,闻闻就好,老鼻炎,只需一服就能康复……不管是患有急慢性鼻炎、过敏性鼻炎或鼻窦炎,只需一服药都能见效”等内容,存在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及利用专家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的违法情形。
“灵芝益甘粉”保健食品广告中宣称“陈先生,76岁,2011年5月确诊晚期结肠肿瘤,手术后服用灵芝益甘粉,服用7天后,咳嗽减轻,睡眠好转,服用一月后,基本不咳嗽了胸不别气了,肝区也不疼了。2012年1月复查,病情控制住了。”等内容,存在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的违法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