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郭文群日常
9月10日上午,联合整治行动小组分组展开突击检查,先后排查了辖区内多家餐馆。当天上午11时许,在东坑镇东坑村骏发一路215号,联合行动小组在温某英经营的“永记汤粉店”内,发现卤水汤料有疑似罂粟壳材料。12时许,在东坑镇初坑小塘村骏发西路62号余某超经营的无牌照餐馆内,发现该店原料仓库有罂粟壳132.2克,并现场提取了店铺正在使用的卤水汤料。14时许,在东坑镇井美村骏达路152号,余某华经营的“德记快餐店”内,发现该店原料仓库有罂粟壳19粒共50克,并现场提取了店铺正在使用的卤水汤料。
东坑食药监分局迅速将三间店铺提取的卤水汤料送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化验,结果均验出含有罂粟成分,遂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处理。东坑警方专案组迅速对温某英、余某华和余某超3人传唤调查。
经审讯,上述3家餐馆的负责人温某英、余某华、余某超对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