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据
食品药物管理署执行“果蔬汁及乳制品标示符合性稽查专案”,总计查核40家业者,其中较常见缺失如:未落实食品添加物管理、食品业者登录资料不完全、食品良好卫生规范(GHP或产品标示不符规定。
今年针对40家市售果蔬汁或乳品工厂调查,除2家已停业或目前已无生产外,其余38家查核结果,产品标示不符规定7家。
台食药署称,宣称含果蔬汁的市售包装饮料,应依果蔬汁总含量标示原汁含有率及相关醒语,而凡符合定义的市售包装鲜乳、保久乳、调味乳、乳饮品、乳粉及调制乳粉等产品,均须依规定内容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