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分子日宰杀
受个体老板委托或自行从生猪市场购入生猪,在没有经过检验检疫,也没有获得屠宰许可的情况下,他们在凌晨时段宰杀,伪造检疫印章盖在私宰猪身上,冒充“放心肉”进入市场。
新快报记者昨日获悉,
■新快报记者 陈海生 通讯员 龙翊雯 张毅涛
八分钟宰杀一头猪
行动当天的凌晨2时,夜深人静,天河区凤凰街道渔沙坦村一处半山腰上却嘈杂异常。几辆小型货车沿着上山**的小道缓慢前行,进山前还须通过一道专人把守的大铁门。密林深处,一个私宰猪肉窝点灯火通明,生猪凄厉的嚎叫声逐渐消失在深林中。
透过密林观察,屠宰现场有七八个工人埋头忙碌,从将生猪拉出猪圈到猪肉装车,约八分钟即可完成宰杀。屠宰现场卫生条件*差,猪肉、内脏堆放在泥地里,清洗猪肉的水浑浊不堪,猪粪混合着血水向四周横流。下雨时,现场一片泥泞,散发恶臭,令人作呕。
今年7月初,天河警方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在工作中掌握到一条非法屠宰生猪的线索。不法分子藏身隐蔽且对陌生人非常警惕,经过连夜的艰苦侦查,办案民警终于摸清了这个私宰窝点的活动规律。
家族经营牟取暴利
7月24日凌晨,天河警方联合广州市屠管执法支队,冒着大雨对该团伙实施突击抓捕。正在私宰生猪的人员如惊弓之鸟,慌忙钻入密林中逃窜。警方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翁某,查获生猪14头、已宰杀生猪16头。8月6日,经多方侦查,天河警方又将涉案团伙成员贺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经审查,该团伙8名犯罪嫌疑人互为亲戚关系,其中包括一家三口。在运输、宰杀、买卖等环节,团伙成员各有分工。该团伙或受个体老板委托,或自行从生猪市场购入生猪,在没有经过检验检疫,也没有获得屠宰许可的情况下,从事违法私宰活动。为掩人耳目,其常常选择凌晨时段宰杀,该团伙还伪造了检疫印章,盖在私宰猪身上,冒充“放心肉”进入市场。
自2014年11月起,该团伙每天屠宰百余头生猪,每头私宰猪肉售价远低于合格猪肉的市场价,团伙成员从中牟取暴利百万余元。目前,贺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天河警方依法逮捕,此案仍在进一步审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