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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专项整治重点对米粉生产企业及小作坊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是否记录销售台账、是否超范围超用量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及其他物质、生产场所条件卫生是否符合要求、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等进行了检查。经查发现,部分米粉作坊为了增加米粉的韧性,在原材料中加入了一定成分的面筋或面粉,未发现添加其他食品添加剂或其他物质的行为。部分米粉生产作坊现场杂物乱堆放、污水不及时排放、加工场所卫生较差、未按要求记录原料购进及销售台账,部分米粉加工小作坊从业人员健康证已过期,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其整改,经后期复查,已全部整改合格。在检查中,对2家米粉小作坊拒不整改进行了立案查处,共罚款7000元。(州政府办秘书八科 州食药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