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生产有毒、有害
小情侣为在夜市多卖
昨日,记者从皇姑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小情侣因生产有毒、有害食品,已经分别获刑,并处罚金。
据了解,这是沈阳今年首例因在制作食品中添加罂粟壳获刑的案例。
加工熟食的汤料里发现罂粟壳
李某和女友杨某,从新民来沈后,靠制作猪头肉、猪蹄、猪耳朵等熟食,向外出售为生。
今年4月末,沈阳皇姑区警方接到举报,称有人在出租屋生产有毒有害食品。随后,民警在李某和杨某位于皇姑区的出租屋里,发现其加工熟食的汤料里有疑似罂粟壳三个,还在冰箱后面发现了装有疑似罂粟植物的编织袋,冰箱里有加工的成品熟食。
经检验,警方扣押的罂粟植物里检出吗啡、蒂巴因、可待因、罂粟碱、那可汀成分,李某和杨某加工熟食所使用的汤料里也检出那可汀成分。
当日,二人因涉嫌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被刑事拘留。
被告人:“听说少放点没事”
李某和女友杨某在明廉夜市租了个摊位卖熟食,卖的熟食都是他们在出租屋里自己加工出来的。
李某回忆,他和人聊天的时候,听说在熟食汤里放罂粟,能让熟食更好吃,能留住顾客。于是,他跟女友杨某商量也这么干,但杨某一开始没同意。“怕放完之后老汤的味道变了,我说少放一点没事,她就同意了。”李某交代。
今年春节,二人回新民老家时,从老乡那里要了60颗左右罂粟,带回了出租屋。
从今年2月份到4月份,李某和杨某在做熟食的汤里放罂粟壳,大约5天放一次,每次放一个罂粟秆和几个罂粟的果实。做完后,他们把这些东西捞出来,扔在垃圾箱里。
李某承认,知道往食品里添加罂粟壳是违法的,“但是听市场同行说少放一点没有事,所以就放了。”
李某和杨某从新民拿回来的大约60颗罂粟,剩下大约40颗左右,被公安机关没收了,其余都被用来加工熟食了。
二人系初犯,法院从轻处罚
今年7月,检察机关将此案公诉到法院。
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李某和杨某的律师提出,二人都是初犯,认罪、悔罪,能够如实供述罪行,此次犯罪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请求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李某、杨某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
在共同犯罪中,李某起主要作用,为主犯,应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杨某起辅助、次要作用,为从犯,应当从轻处罚。二人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二人辩护律师的意见采纳。
昨日,记者了解到,皇姑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李某、杨某犯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李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杨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据了解,这是沈阳今年首例因在制作食品中添加罂粟壳获刑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