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赵永恒 记者黄官国 发自上海 为贯彻《
强化上海主销区粮食安全意识和责任。切实增强新形势下的粮食安全意识。切实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全面加强粮食生产和流通保障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市场稳定。建立健全上海粮食安全分级责任体系。
提高粮食生产质量和效益,认真落实耕地保护责任。推进土壤有机质提升和测土配方施肥工程,推广绿肥种植、深耕等培肥地力技术,提高耕地质量。
大力提升粮食生产科技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培育和推广“高产、优质、多抗”粮食品种。实施肥料农药减量化,减少污染。完善地方粮食收储体系,严格推进收购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增强粮食流通能力。形成上海粮食集散中心、价格中心和信息中心。引导发展粮食电子商务。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储备原粮储存“全散化”,省际流通散粮占比85%。同时加快上海市“粮安工程”规划建设,到2017年,储备粮库实现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全覆盖。
推动粮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科研、设计、产业一体化。重点攻克粮食高产稳产、安全储粮、质量安全、现代物流、加工增值和粮情监测预警等方面的重大技术课题,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健全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保证中心城区每3万人至少有1个应急供应网点,郊区每个乡镇至少有1个应急供应网点。保持地方成品粮油储备合理规模,满足10~15天市场供应量。
完善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全面推进粮食安全信息追溯体系建设,强化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区(县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实行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
强化保障措施和监督考核。建立由市政府领导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的粮食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和推进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工作落实,组织实施监督考核,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
加强监督考核。市粮食局、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上海市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监督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