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湘潭站9月7日讯(湘潭日报记者 冯叶近日,湘乡市人民检察院对销售假“伟哥”的朱某、赵某等12人以涉嫌销售有毒、有害
经查,朱某、赵某、朱某某系售假上线,李某、莫某等9人为售假下线。朱某等3人在明知“伟哥”类保健食品中添加了有毒有害物质的情况下,明确分工,由朱某某负责进货、卖货谈价及上门推销,赵某负责写单、算账、退货及上门推销,朱某某负责货物打包、送货至货运站,接货款、打货款等,形成了一条完整的销售链,并将假“伟哥”主要销往湘乡多个保健品店,共计销售62次,销售金额达5万5千余元。
而李某、莫某等9人经营的多个保健品店,在湘乡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告知其经营的“伟哥”类壮阳药系有毒有害食品后,依然多次向市民出售假“伟哥”。经鉴定,以上12人销售的产品均含有“西地那非”成分,属国家严格管理的处方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