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环境
中心发言人说:「中心透过恒常的食物监察计划,从该食肆抽取了上述样本作检测,结果显示样本每克含三十六万个凝固?阳性葡萄球菌。根据《食品微生物含量指引》,即食食品如每克含有超过一万个凝固?阳性葡萄球菌即属不满意,可能危害健康及/或不宜供人食用。」
他续说:「凝固?阳性葡萄球菌可产生引致食物中毒的肠毒素,常见的症状包括恶心、呕吐及腹痛,或有腹泻。」
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第54条的规定,所有在香港出售的食物,不论进口或本地生产,必须适合供人食用。若触犯有关法例,可被判*高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中心已知会有关食肆负责人上述检测结果,并已指令其停止出售豉油鸡及检讨有关食品的处理程序。中心会追查问题食物的来源及进行跟进调查,如有足够证据,会提出检控。
完
2015年8月31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