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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信食品与营养信息交流中心业务部主任阮光锋表示,“脂肪酸组成不合格可认定该食用油为不合格产品。”据了解,脂肪酸组成是反映油品纯度的指标,每种食用油都有特定的脂肪酸组成比例,如果掺入其他食用油,则其脂肪酸组成比例会偏离标准范围。
19日,新华食品致电北京益佳禾美粮油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业务的相关人员,该公司负责人表示,“我们公司主要生产一级大豆油,不生产其它系列的食用植物油。”20日,新华食品以媒体身份致电该公司负责人的时候,该公司负责人以“打错电话”为由,挂断电话。
与此同时,新华食品又致电北京益佳禾美粮油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业务的另一位相关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不知道是否存在相关事实。”他还说,“既然北京食药监局官网公布相关信息,那就存在既定事实。”以不用求证为由拒绝回答。
随后,新华食品致电北京鸿乐伟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公司经营分装油,主要以大豆油为主,同时也经营葵花籽油,但是葵花籽油必须提前预定,而且品质**保障”。在随后询问该公司原油的供货来源时,该公司负责人表示,“供货来源属于公司内部资料,不方便透露。”
截至目前,食用油因脂肪酸不合格被通报的情况早有报道。2014年12月3日,北京食药监局就曾通报3批次由北京永福伟业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美连福”牌玉米油、北京鸿乐伟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鸿乐”牌葵花籽油和四川省德阳市盛业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香太”牌纯菜籽油食用油脂肪酸组成不合格。
相关资料显示,葵花籽油含有大量的亚油酸等人体必需的不饱和脂肪酸,可以促进人体细胞的再生和成长,保护皮肤健康,并能减少胆固醇在血液中的淤积,是一种**营养油。
此外,名单显示,天津康福百佳坚果食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辣花生米、北京祥聚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江米条、河南省开封市开发区亿佳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香味花生等6批次不合格食品因过氧化值超标被检出。
据了解,过氧化值是表示油脂和脂肪酸等被氧化程度的一种指标,用于说明产品是否因已被氧化而变质。油脂氧化后生成过氧化物、醛、酮等;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腹泻,损害肝脏。
名单还显示,湖北省荆州市曼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米辣、湖南省岳阳市三星菜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泡豇豆、四川绵阳市福来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椒脆笋等5批次不合格食品因二氧化硫不合格被检出。
二氧化硫作为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范围和标准使用。据了解,二氧化硫在人体内会破坏酶的活力,影响碳水化合物及蛋白质的代谢,影响人体对钙的吸收。此外,二氧化硫还会破坏B族维生素,引起腹泻,影响生长发育,易患多发性神经炎,出现骨髓萎缩等症状,严重时会毒害肝、肾脏,引起急性中毒。
此外,不合格名单还显示了11批次的不合格食品因项目制不合格被通报,不合格产品涉及干果、酱菜、零食等产品,大肠杆菌、苯甲酸、菌落总数为其不合格的主要原因。
对此,北京市食药监局提醒消费者,凡已购买上述不合格批次产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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