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工业用盐,在一个小作坊里,通过一台分装机就改头换面被包装成了食用盐,其后送到周边饭馆进行销售。5月29日,永宁县市场
晚上生产 白天销售
5月29日,现场查处中,民警发现,加工房间内不但卫生环境恶劣,还存放大量的生产勾兑食醋、酱油的原料、半成品、产品等,而在另一间库房,民警发现工业盐、分包设备、大量仿冒的“中盐”包装袋,以及分包装袋好的成品盐及工业盐等。此外,用于配置食醋、酱油的柠檬黄、胭脂红、工业盐、焦糖色、工业片碱等随处可见,而这些有毒有害物质都属于国家明确在食品中禁止添加的物质。
民警调查了解到,犯罪嫌疑人杨某从2014年10月起就就开始了造假。起先,他买来醋,兑水后再包装,或者直接装大桶销售到附近
为了避人耳目,杨某让工人们在夜间加工,白天则将制作好的假醋、假酱油、假盐送到周边饭馆进行销售。
案件为全区首例
虽然,民警初步检查证实杨某的行为涉嫌生产有毒有害食品,*有可能已经构成犯罪,可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即使民警发现了的“
随后,黑窝点的样品被送往江苏省质量技术检测站进行检测鉴定,直到7月25日检测报告出来,检测样品中不含碘,且含有有毒有害成分“亚硝酸盐”。随后,民警立即与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直到8月18日,经过两个多月调查取证,银川市公安局环保分局宣告侦破了这起生产销售“亚硝酸盐”案。杨某现已被刑事拘留。
记者了解到,虽然此类案件在全区、全市也曾发现过,但这次案件是全区首例依法追刑的“硝酸盐”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