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方剑平 郭海霞甘肃省
《预案》将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依照污染、影响严重程度分为以下4个级别:I级为特别重大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Ⅱ级为重大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Ⅲ级为较大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Ⅳ级为一般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预案》明确规定,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及个人发现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政府报告,并指定机构进行网络直报。当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时,所在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直接向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国家卫生计生委报告。
《预案》规定,各级医疗机构负责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或疑似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导致的中毒患者、介水传染病患者和其他患者的医疗救治和报告工作;实行首诊负责制,配备必要的抗菌、解毒药品和抢救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