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八、九月份为野生
该县于3月份即未雨绸缪,在县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手机平台等发布禁止采食野生蘑菇预警信息,张贴海报2000份,印发宣传材料4万份,全面警示广大市民不采、不卖、不买、不吃野生蘑菇。
该县始终绷紧食品安全弦,在误食野生蘑菇中毒事件易发、高发时间段,加强领导,细化措施,全面加强防控工作。一是严格监管,排除隐患。要求各乡镇在山地和林地周围巡查并设立警示标志,劝阻城乡居民不要采摘野生蘑菇;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农贸市场、超市、餐馆、食堂的检查,杜绝加工、销售野生蘑菇。二是广泛宣传,提高意识。充分发挥监督员、协管员和信息员的作用,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活动,普及防范误食野生蘑菇中毒知识。三是畅通信息,强化应对。明确信息报告流程,畅通报告渠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时刻做好应急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