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记者从左权县公安局获悉,该局治安大队通过走访
据介绍,今年6月23日至24日,左权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多次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销售假冒食用油。接报后,该局治安大队通过走访调查,视频侦查并循线追击,快查快处,成功查处一起制售假食用油案件。
经调查,违法嫌疑人张某恒(男,36岁,辽宁省灯塔市人在浏览网页过程中萌生了制售假冒食用油的念头,后从网上订购油壶、色素等制假原料,并通过制假证人员制作千余份假冒金龙鱼食用油商标,后用水勾兑色素制成假冒金龙鱼食用油进行流窜销售。今年6月22日至23日,张某恒驾车窜至左权县以25至40元不等的价格将假冒食用油销售给环卫工人、流动摊贩达20余桶,后逃往榆社方向。6月24日,办案人员在榆社警方的协助下,*终在榆社火车站附近一招待所内将张某恒抓获归案。
目前,该案已移交左权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先期调查,涉案假冒食用油正待化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