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盐县6万余名师生为受益人的全县校园
记者了解到,校园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保费是每人每年3元。出险后,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是30万元,每校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150万元,每校每年累计赔偿限额为300万元,每人每次医疗费用限额为1.6万元。
根据上级食安委指示精神,今年6月,海盐县食品安全办、海盐县金融办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我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该《意见》,海盐将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分步实施、注重服务”的运行机制,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全面推进全县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以及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等环节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化解体系。
在校园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推进中,县市场监管局在嘉兴市入围的保险机构中,遴选在海盐辖区内领有营业执照、设有实体经营机构(含分支机构的7家保险企业参与全县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在我省处于探索阶段,此次海盐完成校园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全覆盖,是继2014年实现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全覆盖之后的又一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