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日,吉林省
本次在餐饮环节对蛋及蛋制品,调味品,酒类,粮食及粮食制品,肉及肉制品,蔬菜及其制品,水产品及水产制品,水果及其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进行了抽检,共9大类食品59批次,采样区域覆盖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酒及其配置酒》(GB2758-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GB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酿造酱》(GB271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GB4789-201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过氧化值、重金属、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50余个指标。
结果显示,标称四平市海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海晨”陈醋(420mL/瓶2015-1-1总酸项目不合格。针对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不合格的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核查处置,依法立案查处,并要求涉及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企业主动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2015年第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公示 |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结果 | 标准值 |
1 | 四平市海晨食品有限公司 | 四平市红嘴高新技术开发区 | 四平市铁东区风味牛肉面快餐店 | 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市医院西侧 | 陈醋 | 420mL/瓶 | 海晨 | 2015-1-1 | 总酸 | 2.96g/100mL | ≥3.50g/100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