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定海公布今年首批
自去年开始,定海区实行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将生产经营变质、过期、掺假掺杂伪劣食品,仿冒他人注册商标或生产许可标志、仿造食品产地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生产经营食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14种情形列入“黑名单”管理,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大众公示。
据悉,列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者、主要负责人及产品3年内不得参加各种评先、选优活动,不得申报各级财政扶持项目,且必须每个季度向所在辖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食品安全生产经营情况。监管部门对列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者将重点监管,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直至其整改达标。目前,定海区已公布“黑名单”2批,共5家企业被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