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市北工商威海路工商所近日接到举报,反映台东某大药房里销售的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这些高丽参都是铁盒包装,包装盒上印有“神仙送参”图,售价是98元一盒。“神仙送参”图形注册商标所有人为韩国人参公社,经韩国人参公社代理人现场鉴定,该药店销售的高丽参包装盒上带有的“送参图”图形标识,与商标所有人韩国人参公社的“神仙送参”图相比,除了部分线条有所区别外,其他部分几乎相同,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商品。现场经营者无法提供产品进货证明、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以及韩国人参公社的委托书等相关材料。经过询问得知,这些药材都是药店从安徽亳州药材市场低价购进的,自己并不清楚真假。执法人员现场将所有假冒“高丽参”全部扣押,并按照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处以1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