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近日召开的
会上明确要求,经营企业、超市等要建立和落实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确保采购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合格、来源可追溯;对入场经营的食用农产品进行自检,合格后方可上架销售。各粮食生产加工销售企业、超市等对采购的大米原料和产品,要索取供应商证照、检验合格证明、销售凭证等资料;大米检测报告中要将重金属列为必检项目,没有重金属检验合格证明的,不得采购和销售。
在部分商超采访发现,一些超市收到通知,但并未公示检测报告。在新港中路附近的一家百佳超市,并未发现有公示的检测报告。该超市工作人员表示:“一般来说供应商都会提供检测报告,但是是否具体到重金属项目,还要询问采购部,超市买的都是符合标准的商品。”据悉,广东省食药监局将组织开展食品经营企业“诊脉行动”,选择11家大型食品经营企业作为试点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