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端州区检察院获悉,今年以来端州区检察院共依法批准逮捕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
5月以来,端州区检察院与端州区公安分局、端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等部门密切配合,联合开展严打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花生油违法犯罪专项活动,让群众吃上放心油,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今年4月,犯罪嫌疑人李某健在端州区八一路某市场经营一家粮油店期间,回罗定老家自购花生米,并在老家的加工厂榨油,共榨得特香花生油60斤,特香纯正花生油90斤。4月6日,李某健将榨得的花生油带回端州销售。至案发时止,共销售散装花生油50斤,其中,特香花生油已销售10斤,特香纯正花生油已销售40斤。
6月5日,端州区食药监局对李某健经营的粮油店进行检查,缴获特香花生油和特香纯正花生油各50斤。查缴的花生油经抽样送省质监食品检验站检验,黄曲霉毒素B1均不合格,特香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达到56(标准值≤20,超标180%;特香纯正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达到95(标准值≤20,超标375%。该案在公安机关呈捕后,端州区检察院优先予以办理,经审查后,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依法作出批准逮捕李某健的决定。(记者 肖莎莎 通讯员 何文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