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黄歆 庞悦 作为享誉世界的
特区政府咨询文件建议,通过立法,规定香港生产、进出口食用油脂不可使用废置食用油或非供人食用劣质油脂作为生产原料,期望明年草拟具体立法。公众咨询期为期三个月。
废食油回收和处理商相关负责人黄耀光说,目前香港还没有关于废食油如何处理和管制的规范,有很多方法可以使“地沟油”回到餐桌,且利润相当高。他表示:“香港一旦就此立法,就不会再有人高价卖废食油。行业规范以后,处理商就能通过良性竞争实现盈利。”
特区政府署理环境局局长陆恭惠介绍说,为防止废置食用油流入食物链,建议通过发牌制度监管,要求废食油收集商、处置商甚至出入口商要向环境保护署领取牌照,并要保留*少一年买卖和交收纪录。
废食油回收商绿玲珑供应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梁志文表示,公司支持政府的做法。为了把废食油送给可靠的处理商,公司参加了香港品质保证局的香港食油注册计划。
据了解,该计划去年推出,是香港**食油注册计划,餐饮商户、食油供应商等只要提供食油的安全证明、来源地证明等文件,通过审核,可获发注册标志。截至今年6月底,该计划注册机构包括16家食油供应商、8家废食油回收商、3家废食油处理商。
据特区政府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介绍,特区政府建议所有食用油脂须附有官方证明书或获官方认可独立检测机构发出的证明书,证明符合法定标准和适宜供人食用。餐馆或食物制造厂须将废置食用油交由环境保护署认可的持牌收集商处置,若违反相关条款,食物环境卫生署可拒绝发牌或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