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通讯员 郑祥福 黄浦盛夏来临,
6月初,消费者李先生在便利店买了两瓶啤酒,到家里准备畅饮时,手中的啤酒瓶突然爆炸,肚子被玻璃碎片割出一个大口子。李先生立即到医院处理伤口,缝了5针,花去医疗费1156元。随后,李先生要求店家赔偿,但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分歧过大,协商不成后李先生就向12315热线申诉要求调解。
梧田市监所、消保分会调解人员接到投诉后,召集啤酒代理商、店家、消费者组织三方调解。李先生认为,该啤酒在还没有打开的情况下无缘无故爆炸,瓶子肯定存在质量问题,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啤酒代理商则认为消费者的误工费等索赔要求过高。调解人员指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耐心给商家做工作。*终,啤酒代理商与便利店老板同意赔偿李先生5000元。
消费提醒:夏季是啤酒销售旺季,消费者在购买啤酒时应选择生产日期两年内外观较新的B字瓶,储存温度以5℃~25℃为宜,要注意避开强光和高温;开启酒瓶时,要正确使用启瓶器,将瓶子放正,并远离面部;万一不小心造成啤酒瓶发生爆炸的现象,消费者应尽量保护好现场和保存好碎片,并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诉或到消保委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