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新城区肉及
此次监督检查的范围覆盖了新城区所有的肉制品生产经营单位。针对肉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重点检查是否存放、使用工业明胶加工食品;是否有使用变质原料或非法添加现象;进货台账、索证索票、原料检验报告、食用明胶使用等记录和资料是否完整;使用的包装物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粘贴的简易标识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肉制品经营单位则以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经营的肉皮冻、腌腊肉、酱卤肉等为主要对象,重点检查经营场所卫生状况、食品存放管理、从业人员健康卫生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进货台账和索证索票是否齐全。检查中,对无QS标志、无标签标识以及来源不明的肉制品要求一律禁止销售;对经营的问题肉制品,坚决查清来源,并监督经营单位进行彻底整改;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处理。
另外,为了配合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开展,我局有针对性的在肉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辖区大型超市等重点区域,对生产销售的肉及肉制品中重金属(铅、无机砷、总汞、镉、亚硝酸盐、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食品添加剂(山梨酸、苯甲酸等进行产品抽样检验,确保食品质量符合标准。
整治期间,我局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遇到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做到及时处置,并按规定向区政府和市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