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环境衞生署(食环署
中心发言人表示,中心接获有关部门通报,本港有商户从台湾进口在该地生产的芝麻油,中心已联络有关进口商跟进事件,并呼吁业界遵守指令,不可出售有关产品。
产品资料如下:
产品名称:小磨蔴油
来源地:台湾
制造商:弘益制油厂
进口商:华生行
制造日期:二○一五年四月二十日、四月二十一日、四月二十二日及四月二十四日
净重:每瓶三公斤
发言人说:「根据进口商提供的资料,该批台湾芝麻油的进口量为六十箱(共三百六十瓶,其中四箱已出售,余下五十六箱则仍存放在其仓库。」
发言人说:「该批芝麻油不是《食物安全命令》下禁止在本港供应的食品,但属于仍然生效的行政指令下禁止进口及在香港出售的食油产品,因此业界必须遵从中心的指示,立即停用和停售。涉事进口商已自愿停售及回收该批产品,并将所有余货分隔。中心正追查有关产品的分销情况。」
发言人表示,中心一直与台湾有关当局保持密切联系,跟进当地生产的
中心会就事件通知台湾有关当局和知会本地业界,并会继续密切跟进事件和采取适当行动,以保障食物安全和市民健康。调查仍然继续。
完
2015年6月30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