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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单显示,除了天津市蓟县宝春食品厂生产的栗子罐头,还有四川绵阳福来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蜀溢香”牌老坛泡笋尖被检出二氧化硫超标6倍。
据了解,二氧化硫作为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范围和标准使用。国标规定二氧化硫项目标准值为≤0.05g/kg,而名单显示的栗子罐头实际检测项目值为1.8g/kg,超标35倍。
有实验表明,二氧化硫的日允许摄入量(ADI为0~0.7mg/kg体重,即一个60kg体重的成人,每天二氧化硫的摄入量不超过42mg。人过量食用后可能会造成腹部疼痛、恶心、呕吐,气喘患者则可能会产生不同程度过敏反应,引发哮喘与呼吸困难。
除了上述2批次不合格食品,还有成都逗尔香食品厂生产的“逗尔想”酱花生被检出酸价不合格;江苏伊例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伊例家”草菇酱汁被检出柠檬黄、日落黄不合格。
北京市食药监局提醒消费者,凡已购买上述不合格批次产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