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赵曌近来,微博微信上纷纷传出“超市里的
第三方检测:超市样品“甲醛含量低”
日前,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工作人员分别对贵阳市内的北京华联、永辉超市以及红边门农贸市场进行了抽查。按照法定抽样程序,工作人员随机抽取包装好的金针菇、黄瓜、小西红柿、菜心及猪蹄、鸡爪、鱿鱼等样品,并将样品送至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进行检测。
据了解,该中心目前具有456项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指标资质,具备对食品中甲醛含量进行比对分析的科研检测能力,是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发现,所有样品甲醛含量均不超过国家推荐的*低限量值(10毫克/公斤,*终得到的结果为:“甲醛含量低”。
专家分析:接触导致食品“被污染”
贵州食品安全云工程市场总监、研究员谢锋向记者解释了实验室的检测过程,“实验室通过快速筛查发现确实有部分样品出现阳性。”但他表示,快速检测方法虽然灵敏度高,但并不够稳定,试剂颜色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没有办法作为定量的依据。随后,实验室对阳性样品又按照国家方法进行定量检测,“确实含量很低。”他说。
对此,谢锋分析,甲醛是一种大化工原料,在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检测样品有可能是在生产、运输、储存或者销售等过程中接触到被污染的这些材料而导致“含有甲醛”。
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主任助理、工程师李荣华告诉记者,当前国家食药总局对于甲醛的风险监测中水发水产品引用的参考限量是10毫克/千克,其它产品譬如豆制品等参考限量引用的是20毫克/千克。
对于网络上讲的每平方厘米的表皮含甲醛0.28-0.48微克,李荣华做了个简单的换算:如果每平方厘米表皮对应1克食品,那么食品中甲醛含量就可以折合为0.28-0.48毫克/千克,“是远远低于国家标准参考限量值的。”
凭气味可鉴别 冲洗烹煮可减少食物中甲醛
“甲醛属于新陈代谢过程的中间产物。”贵州食品安全云工程专家、中国农业大学博士陶光灿说,“因此,不少未经烹煮的食物譬如肉制品、鱼制品、乳制品、蔬菜里面都含有少量甲醛。”
陶光灿告诉记者,少量甲醛并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只有大剂量使用甲醛才会对人体产生伤害。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规定,每日每公斤体重可容忍的甲醛是0.15毫克。也就是说,体重50公斤的人,每天可容忍的甲醛含量是7.5毫克。“少量的甲醛通过人体的代谢很快就变成成甲酸,通过呼吸系统和尿液中排出体外。”陶光灿说。
陶光灿也表示,甲醛并非无影无踪。“甲醛是一种有刺激性气味的物质,在购买食品的时候,闻一闻就很容易分别出是否含有过量甲醛。”
同时,甲醛溶于水,食物表面的甲醛通过水浸泡、冲洗就能够去除,食物内部的甲醛冲洗不掉,通过烹煮10分钟或者是煎炸5分钟,就能使甲醛大幅减少,不会对人体产生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