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夏天,
桶装水开封后需半个月内喝完
昨天,食药监部门在34家饮用水生产企业中随机抽取了两家企业进行检查。在江宁一家饮用水生产公司,即使参观,也需要通过更衣、冲淋等程序。这家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基本上桶装水的桶都是回收再用的,有的用户会将烟头、杂物随意丢在用完的桶里,这就给回收增添了一些麻烦。还有一些人会将酒、汽油放到里面,这些桶都不能用的。除了人工检查,还有一套电子设备,被大家称为“电子鼻”,在“电子鼻”下走一下,就知道哪些桶有气味,那就需要报废。
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吴娟处长告诉记者,虽然这次“飞行检查”的结果较好,不过,桶装水生产完成后48小时才能出厂,因为用来消毒的臭氧需要在48小时才能完成衰减。开封后,*好在15天之内饮用完,否则会有微生物进入,出现污染的可能性。
明年起,全面叫停“概念水”
2015年5月24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正式实施,按照新国标,市面上在售的包装饮用水只分为饮用纯净水和其他饮用水两类。
江苏省食品质量安全监控中心审查部部长孟列群说,根据规定,将来包装饮用水的产品名称不得标注“活化水”“小分子团水”“功能水”“能量水”以及其他不科学的内容。矿物质水、纯净水、弱碱性水、山泉水、富氧水、能量水……市场上名目繁多的瓶装水,不能再任性地取名了。另外,当包装饮用水添加使用硫酸镁、硫酸锌、氯化钙、氯化钾等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时,需在产品名称的邻近位置标示“添加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等类似字样。新标准虽然从5月24日开始实施,但还是给了在售的包装饮用水一个缓冲期,要求标签标识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因此在此以前生产的包装饮用水可以继续销售至保质期为止。
通讯员 滕志铭 罗渐 记者 戚在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