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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此次检验项目包括过氧化值、重金属、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16项指标。另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5年第1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公示情况,在我市抽检的7批次粽子产品也均合格。抽检产品信息等详细情况可登录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http://www.dlfda.dl.gov.cn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站(http:/www.sda.gov.cn查看。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贮存、烹煮和食用粽子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购买时要通过正规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QS标识等是否齐全;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生熟粽子分开贮存,打开的粽子存放在室温下不得超过2小时。家庭烹制生冷粽子时应煮熟煮透。熟透的粽子再次加热时要加热至中心温度达75摄氏度及以上,且不应重复加热超过1次。
端午节即将临近,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的粽子和生产经营粽子的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