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
《意见》明确要通过加强标准化建设、健全联动机制、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建立*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监管体制。针对全省县市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际,要求综合设置市场监管机构的地区,要把食品安全作为综合执法的首要责任,相应设置内设机构、配备专业人员,确保监管力量比改革前加强。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食品安全纳入公共安全体系、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和发展方式转变评价指标体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完善企业首负责任制和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机制,同时进一步梳理明确了部门监管责任。
《意见》要求积*创新监管方式,推进跨区域食品安全先行示范区战略合作;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继续实施“黑名单”制度;推进信息化建设,形成全覆盖、全过程可追溯电子监管网络;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构建以省为龙头、州市为骨干、县市区为基础、乡镇(街道为前哨、社会检验检测机构为重要组成部分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强部门联合监管,推进社会参与监管,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严格责任追究,创造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更加公平、公正、开放有序的市场环境,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公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