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
该《指导意见》明确了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的方法、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根据28大类加工食品的风险、企业生产过程控制水平及企业质量安全信用记录等三个方面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评判,科学评定生产企业的风险等级,合理设定监督检查频次和具体措施,实现监管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同时,广州市局对该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列为2015年的重点工作,抓好落实;二是稳步推进实施,要求各区县局2015年完成对辖区食品生产企业确定风险等级的目标,2016年按照新确定的企业风险分级全面实施分类监管;三是加强指导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