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 何明霞5月15日,省
《办法》明确,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专项资金,是指省级财政安排的用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防控和化解食品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等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食品安全检查核查体系建设项目;食品安全监测评价体系建设项目;食品安全举报投诉体系建设项目;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其他有利于促进食品安全发展的事项。
《办法》规定,纳入政府采购目录或规定金额以上的项目,必须根据《政府采购法》实行政府采购,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省食药监局对系统各单位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并对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评价。对违反规定使用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专项资金的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