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李敏6月1日起,榆林市
豆芽生产、经营单位须备案超市销售豆芽要有预包装
近年来,“毒豆芽”已成为广受关注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为了彻底消除榆林市场上的“毒豆芽”,给广大市民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6月1日起,榆林全市范围内所有豆芽生产、经营单位将实行备案登记分级管理制度,豆芽生产企业由市食药监局进行备案登记,豆芽生产小作坊由县区食药监局进行备案登记,同时,对销售豆芽个体户也按照属地管理进行备案。
在备案登记前,根据豆芽生产经营单位规模的不同,分别从主体资格、生产场地、设施与设备、人员、生产程序、制度和检验检测要求等方面进行系统规范和备案,对豆芽生产单位进行实质性审查,对经营单位进行形式审查。对于豆芽生产企业,每半年要委托具有食品检验资质的机构对其生产的豆芽进行检验,索取检验报告以备查验。
备案登记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生产企业设立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并对其每批次出厂豆芽必须随包装附有产品合格证明。支持和鼓励豆芽生产单位改进生产方式,替代落后的家庭式小作坊生产方式,鼓励对生产的豆芽进行包装,条件好的豆芽生产企业进行QS认证,并对超市经营豆芽形态进行明确规范,进入超市销售的豆芽必须为预包装豆芽。
豆芽生产、经营单位须建立进销货台账制度
此外,榆林市食药监局还要求全市所有豆芽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进销货台账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大豆芽监督抽检力度,对检验不合格的企业或个体户,将该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纳入黑名单,并面向社会进行信息公告。“市、县、乡三级食药监部门将继续加大豆芽管理和引导工作,从豆芽生产标准、市场准入、检验检测、产品追溯、监督管理、投诉举报、舆论监督等方面建立和完善全市豆芽质量安全长效机制,依法取缔一批无备案信息和质量卫生条件不达标的生产经营企业和场所。”榆林市食药监局负责人称,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为了着力解决豆芽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盘点榆林破获的毒豆芽大案
2013年7月,靖边警方捣毁两家几乎垄断靖边县市场的豆芽作坊,抓获涉案人员13人。收缴3吨毒豆芽。
2013年7月,子洲县公安局捣毁一生产销售“毒豆芽”窝点,收缴211支“无根水”。
2013年8月,府谷县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捣毁制售毒豆芽窝点,该窝点几年来共生产18万斤“毒豆芽”,毒豆芽全部在府谷县销售。
2013年9月,定边警方捣毁两个非法生产、销售“毒豆芽”窝点,查获“毒豆芽”4000余斤。